关于组织征集“清风廉韵”摄影展暨微电影展作品的通知
时间:2022-07-16 17:14:08 来源: 作者: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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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支部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落实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》,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、山西省纪委监委、中共晋中市委将于2022年9月联合主办“清风廉韵”摄影展暨微电影展(简称“两展”),请各支部结合清廉学校创建,积极组织师生参加,踊跃投送作品,具体要求如下。
一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22年8月5日24:00(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)。
二、活动主题
围绕“清风廉韵”主题,广泛征集优秀摄影作品、主题海报创意设计作品,微电影、微视频作品(含公益广告宣传片),以鲜明的主题、富有表现力感染力的影像视觉语言,展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、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的生动实践,倡导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,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讴歌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,展示新时代清廉中国的建设成就和风貌。
三、征集作品要求
(一)摄影展征集作品要求
征集作品类型包括纪实摄影作品、风光景物摄影作品、主题海报创意设计作品三类。围绕清廉文化主题,表现形式不限,投稿作品为电子版,JPG格式,每幅作品不小于3M,分辨率300dpi。
(二)微电影展征集作品要求
征集作品类型包括原创剧情微电影、创意短视频(含公益广告宣传片)两类。作品画质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*1080,视频格式为mp4或mov,画面清晰,制作精良。微电影时长不少于5分钟、不超过15分钟;创意短视频时长不少于30秒、不超过5分钟。
所有报送作品均需主题鲜明、内容健康,联系实际、贴近生活,立意新颖、寓意深刻,突出政治性、蕴含思想性、注重艺术性。作品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违反法律法规,不得涉及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、道德规范,不得误导公众认知,不得剽窃抄袭,不得含有色情、暴力、种族与宗教歧视、封建迷信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。
四、组织征集工作要求
(一)加强对“两展”的宣传推广工作。各支部要利用线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,动员师生积极参加,踊跃投送作品。
(二)精心组织作品征集报送工作。各支部至少报送2件摄影作品、1件海报作品或微电影作品。报送作品时,请一并报送《“两展”征集作品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(包括单位、投稿人姓名、职务职级、作品数量、作品名称)。
(三)按以下要求报送:投稿人按要求准确、完整填写参展呈报表、授权确认书(附件 2、3)。
摄影展作品需报送:投稿作品电子版、参展呈报表、授权确认书(照片/扫描件)、作者照片,将报送材料打包发至党校办邮箱:sxlgdxb@163.com,标题统一为:纪实摄影类/风物摄影类/主题海报创意设计类(3选1)+报送单位+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+联系方式。同一作者可参加不同类别比赛,投稿作品数量不限。
微电影展作品需报送:投稿视频作品、参展呈报表、授权确认书(照片/扫描件)、影片电子版海报、剧本文稿、影片剧照、简介、拍摄花絮(如有)等,以上内容打包发至党校办邮箱:sxlgdxb@163.com,标题统一为:原创剧情微电影类/短视频类(2选1)+报送单位+作品名称+ 作者姓名+联系方式。
五、奖项设置
(一)摄影展
1.最佳纪实摄影:1件,颁发证书,奖金20000元。
2.最佳风物摄影:1件,颁发证书,奖金20000元。
3.最佳主题海报创意设计:1件,颁发证书,奖金20000元。
4.优秀作品奖:10件,颁发证书,每件奖金10000元。
5.优秀作品提名奖:15件,颁发证书,每件奖金5000元。
6、入围作品奖若干(根据征集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决定),颁发证书和纪念品。
(二)微电影展
1.最佳微电影:1部,颁发证书,奖金50000元
2.最佳短视频:1部,颁发证书,奖金30000元
3.优秀作品奖:10部,颁发证书,每部奖金20000元
4.优秀作品提名奖:15部,颁发证书,每部奖金10000元
5.入围作品奖若干(根据征集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决定),颁发证书和纪念品。具体奖项及奖金由组委会根据作品征集数量及质量按程序确定。
六、作品展示
获奖作品将在“清风廉韵”摄影展暨微电影展举办期间进行线下展出、展映,并在“清风廉韵”摄影展暨微电影展官方网站、主流媒体等平台展出、展映。同时,推荐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山西省纪委监委相关展示活动。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学校或参赛者本人、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,必须依法独立拥有作品的著作权,严禁剽窃、抄袭。
(二)投稿作品所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报送单位或投稿者本人承担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(三)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、使用、公开展映等权利。主办方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(包括用于户外、展览、印刷品、媒体、网络等)宣传,不再向作者取得授权,不再另外支付费用。
(四)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、不退稿。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实行落地接待,主办方不承担相关交通费用,奖金按规定纳税。
(五)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,凡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定。
党委、学校办公室
2022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