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时间:2022-04-14 13:00:49 来源: 作者: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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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,积极动员,认真组织,做好推荐申报工作。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设立下列奖项:
(一)自然科学奖;
(二)技术发明奖;
(三)科学技术进步奖;
(四)青年科学奖。
前三类由教育厅提名,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。
二、基本条件
提名项目(人选)必须符合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奖励办法》(教技〔2019〕3号)的有关要求,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我校。
(二)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(专著)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,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。
(三)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项目,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。
(四)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。
(五)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,不得提名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。
(六)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,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。
三、申报工作程序及时间点
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和推选单位优秀项目进行申报,并注意时间节点:
(一)拟申报项目请相关单位在4月15日前将相关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3)发送至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邮箱。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将根据汇总表信息统一发放“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(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,网址:https://jybkjgl.moe.edu.cn/kjpj,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5日后的工作日8:00—20:00,节假日8:00—18:00)提名号和验证码(系统登录信息),申请人可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、提交和提名。
(二)通用项目校内形审:4月30日前提交提名书初稿(提名书和附件材料,无需装订),学校进行形式审查。
(三)通用项目材料提交:5月20日前,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填报;5月25日前,报送纸质提名书3套(含1套原件,主件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)。
(四)专用项目按照教育部要求报送。
联系人:张淼 联系方式:0354-3996509
邮箱:373165318@qq.com
附件1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.pdf
附件2: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手册.docx
附件3: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项目汇总表.docx
附件4: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(通用项目).docx
附件5: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(专用项目).docx
附件6: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申请表(专家提名).docx
附件7: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申请表(组织提名).docx
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
2022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