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日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22-03-28 08:35:00 来源: 作者: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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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各单位:
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,2022年学校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202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(星期二)。4月2日(星期六)和4月3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,4月4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(课)。
二、假日期间,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,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,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提升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,做好值班安排。
三、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继续压牢压实防控责任,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。学生不得擅自离校,教师不得私自离开驻地。确需离开的,要提前向学校履行请假报备手续,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符合防控标准的方可返校。发现非公务、未经批准离开驻地或违反四方责任造成的“两码”异常,导致不能返校的,或返校后出现“两码”异常情况的,严格按照人发考勤管理制度执行,因隔离产生的费用等由本人自行负担。
四、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强化安全责任落实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武装保卫处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,强化监督检查,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排查防护;校门继续做好封闭式管理,无关人员严禁入校。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水、电、气等后勤保障工作,保障学校正常生活秩序。
五、加强校门管理,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,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入校的,必须落实接待单位,出示健康码、行程码,扫场所码方可入校。
六、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。相关单位要加强公务车管理,按时封存,积极开展车辆封存情况检查,严禁公车私用。
特此通知。
党校办
2022年3月28日